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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伤残鉴定律师讲假如经过诉讼处理胶葛,不主张当事人自己找判定组织进行判定。以防在庭审时对方对判定结论提出异议,需要重新缴纳判定费用进行判定,添加成本。伤残判定一般经历以下流程:
一:向法院提出伤残判定的申请。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法院不会主动提出对受害人进行伤残判定,因而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伤残判定的申请。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假如两边当事人对养分期、误工期、护理期有争议的,也可以一并提出判定申请。
二:质证
天津伤残鉴定律师讲进入诉讼流程后,在判定结论确认之前,要先行开庭,对原告的住院病历等与伤残判定相关的资料进行质证,而后将两边无异议的资料作为判定根据。假如没有质证而直接进行伤残判定,那么作为判定的根据也就是这些病历资料假如有争议,很有或许直接导致结束的判定结论被推翻。这也就是主张经过法院指定的判定组织进行判定的原因。
三:确认判定组织。
一般有两种方法,第壹种方法是当事人协商一致一起挑选;第贰种方法是经过摇号或者电脑抽取的方法挑选判定组织。
四:现场判定
判定组织确认后,受害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场,还需供给经过开庭质证的病历原件,X光等与治疗相关的资料,
五:出具判定定见书
天津伤残鉴定律师讲判定组织在出具判定定见出后,一般会把定见书经过邮递方法送达法院,法院再依照法律规定向两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有定见都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