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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合同纠纷律师讲合同纠纷诉讼的注意事项

发表于:2021-08-04 来源:

天津合同纠纷律师讲合同纠纷诉讼的注意事项

1、诉讼保全

       天津合同纠纷律师讲诉讼保满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准则,是指法院关于或许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许其他原因,使判定不能履行或许难以履行的案件,能够依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

       依据这一准则,在诉讼过程中,假如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产业有或许很快灭失或被隐藏、转移,使自己请求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意图,就能够在法院作为判定之前,先行向法院请求诉讼保全,以保证自己权力的实现。当然,请求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假如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产业损失。

天津合同纠纷律师


2、调停及判定

       天津合同纠纷律师讲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首先要进行调停,假如经过调停双方达成了协议,调停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认真履行,否则,法院将强制履行。假如法院调停不成,则要作出判定或裁决,当事人对判定或裁决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判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壹级法院提起上诉,假如超过了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定或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务必履行。

       天津合同纠纷律师讲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定、裁决,是终审的判定、裁决,当事人务必履行。当然,假如当事人认为已收效的判定、裁决确有错误,在不中止判定、裁决履行的情况下,还能够经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请求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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