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在线留言
扫一扫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22-59067769

返回顶部
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法律常识>交通事故>天津伤残鉴定和伤情判定之间的差异

天津伤残鉴定和伤情判定之间的差异

发表于:2021-08-24 来源:

       天津伤残鉴定和伤情判定之间的差异:

       在人身损伤案子中,有时候针对同一损伤结果要进行伤残判定和伤情判定,那么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差异呢?

天津伤残鉴定
      天津伤残鉴定:是在对伤残情况进行客观检验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伤残等级规范判定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

       伤情判定:是确认受害人被损伤的程度,即确认其机体安排结构的损坏、功能障碍等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

       两者之间的主要差异:

       1、判定目的不同,伤情判定一般是为了确认是否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天津伤残鉴定一般是为了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2、判定的托付人不同,伤情判定一般是由办案机关进行托付(例如公安机关),一般不收费;伤残判定是由受害人托付判定,需求付出判定费。

       3、判定根据规范不同,伤情判定现在根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分联合拟定的人体损伤程度判定规范,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三大类;天津伤残鉴定根据事端原因不同有不同的判定规范,例如交通事端根据路途交通事端受伤人员伤残判定,工伤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相关标签:

上一个:天津伤残鉴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下一个:最高院: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质就是一人有限公司,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