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讲刑事辩护的系统思维:
1、要选择好对事实和证据解读的切入点,以避免对事实和证据的解读和其他在案事实和证据之间发生直接冲突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说任何一个案件都是由各种事实和证据要素集合而成,辩护律师在研究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时,既要看到每一个独立的事实和证据,但也要注意到不同事实和证据之间的关联关系,要有协调统一的观念,否则很容易让自己对事实和证据的解读和其他在案事实和证据发生冲突。
2、要认真审查判断事实和证据到底是有利于辩护还是不利于辩护。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说同样的事实和证据,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既涉及到解释角度的不同,也涉及到事实和证据存在的语境。
辩护律师如果对事实和证据的解读过于片面,过于脱离事实和证据存在的语境,非常有可能出现本以为是有利的解读在实质上却成为反对自己的解读。辩护律师当然要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对事实和证据进行解读,但也要认识到有利于被告人角度的解读不一定会得到法庭的支持,未必和事实和证据存在的语境相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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