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在线留言
扫一扫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22-59067769

返回顶部
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法律常识>公司事务>天津律师浅析继承公司股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天津律师浅析继承公司股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表于:2021-05-14 来源:

天津律师浅析继承公司股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天津律师认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欲继承被继承人的股权,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股东权继分,要求确认继承人的股东身份及股份,无需先起诉继承权纠纷,在股东权纠纷案中,明确继承人的股权继承及分割;获得判决后,可直接以判决进行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天津律师

      2.天津律师分析,对公司红利的纷分配,需由公司股东会决议,或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红利分配条件;
      3.在没有书面协议情况下,股东的出资来源与股东身份是两个法律关系。股东的出资来源不影响股东身份的确定;
      4.既然以股东权纠为案由,则可以列公司为被告;
      5.对死亡股东股份的继承问题,依: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法律规定;
      (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该章程规定;
      (3)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相关标签:

上一个:天津律师初次见犯罪嫌疑人有哪些重要性

下一个:最高院: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质就是一人有限公司,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